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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移出异常名录决定书(桂自然资矿决〔2020〕5号)

2020-11-11 17:20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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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矿决〔20205

经核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板才铅锌锑矿普查探矿权和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昌平乡石灰岩采矿权已对照列入异常名录情形整改到位,广西隆林县同坡金矿勘探探矿权已于201798日被公告废止。依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和《关于2019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的通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0年第七期)有关要求,现决定将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板才铅锌锑矿等3个矿业权人移出异常名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矿业权人移出异常名录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1110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矿业权人移出异常名录名单

序号

矿业权人名称

矿业权名称

许可证号

列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原因

移出依据

备注

1

广西生富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板才铅锌锑矿普查探矿权

T45420171002054407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2018年度公示信息存在错漏)

补充更改2018年度公示信息。

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2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昌平乡是灰岩矿

C4500002011037110110949

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超规模生产)

矿山通过整合并提高生产规模,完成整改

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3

隆林心鹤矿业有限公司

广西隆林县同坡金矿勘探探矿权

T45120080202002317

未履行法定义务(未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公告废止

(自然资源部通报2020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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