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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质量,推进评审备案过程公开透明化,根据桂自然资规〔2020〕6号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执行情况进行公告。
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办结各类报告申请评审146次,共120个报告(探矿权转采矿权10个,采矿权变更范围3个,采矿期间累计查明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9个,采矿权变更范围及采矿期间累计查明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1个,探矿权转采矿权及采矿权变更范围1个,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67个,涉及国家权益处置15个,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5个,论证工业指标9个)。初审146次,其中通过110次,不通过36次,通过率为75.34%。召开评审会107次,通过会议评审的91次,不通过会议评审的16次,通过率为85.05%,通过会议评审后因修改超时限等原因终止评审的4次。全年出具评审意见书89份(其中包含2021年受理评审、2022年出具意见书11份),完成备案59份(其中包含2021年出具评审意见书、2022年备案6份)。
注:自受理之日起至出具评审意见书或终止评审即为办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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