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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8号)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8号)要求,结合我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及矿产资源开发等自然资源领域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自6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1.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厅机关党委)
2.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在活动月期间,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责任部门:厅矿业权管理处、厅宣传中心)
3.参加安全知识线上活动。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责任部门:厅矿业权管理处)
4.强化宣教工作。通过展板展示形式,在厅综合楼宣传灾害防治形势、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规制度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知识。(责任部门:厅矿业权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厅宣传中心)
(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责任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
(三)做好宣传活动。
通过我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本次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厅宣传中心、厅矿业权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分管厅领导担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在厅矿业权管理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本次活动由矿业权管理处牵头,要做好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工作职责做好经费、宣传等方面的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有序开展。
(三)做好工作总结。厅矿业权管理处要认真收集各项活动开展的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报送自然资源部、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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