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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4-01-09 17:26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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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群众信访问题整改工作,对重复投诉、回访不满意的信访件要集中力量重点办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整改措施。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举报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矿产、林地、农地、重金属、危险废物等领域的信访线索,不定期梳理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相关单位核查落实,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三)我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工作,先后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信、网信办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办法》(桂自然资办〔2022〕32号)等文件,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回复信访人。

四、验收情况

2023年6月,我厅对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验。经核验,认为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88250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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