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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些地方和部门群众意识淡漠,对群众举报长期重视不够,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与前两批督察重复的群众举报占比达14.9%,抽查回访不满意率高达45%。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扎实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群众信访问题整改工作,对重复投诉、回访不满意的信访件要集中力量重点办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回访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问题解决,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整改措施。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群众举报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矿产、林地、农地、重金属、危险废物等领域的信访线索,不定期梳理各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相关单位核查落实,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三)我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工作,先后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信、网信办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办法》(桂自然资办〔2022〕32号)等文件,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回复信访人。
四、验收情况
2023年6月,我厅对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验。经核验,认为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88250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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