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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五)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4-01-09 17:26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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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一些重点问题整改抓得不紧,改得不实,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督察“回头看”指出梧州市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并要求梧州市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达到环境安全要求。但梧州岑溪市未严格加强对矿山开采及水环境安全的监管,三堡镇一带区域稀土盗采严重、打击不力,2020年岑溪市义昌江大冲渡断面氨氮年平均浓度为1.5毫克/升,超出功能区标准,沙冲、蒙冲溪等义昌江支流断面氨氮浓度一度高达100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99倍。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严厉打击岑溪市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岑溪市义昌江平榔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二)整改措施。制定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组织各级、各方力量,加大对非法开采稀土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稀土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管控。督促岑溪稀有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设尾水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矿山治理与修复工作,达到环境安全要求。加快推进岑溪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扩建工程建设。

(三)我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五)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稀土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稀土资源行为。岑溪稀有稀土矿业公司启动原回收点污水治理工作,在六凡、沙村、蒙布、蒙冲原四个稀土回收点各建设一套日处理量为500立方米的氨氮超标地表水处理设施。岑溪市义昌江大冲渡口断面下游2.5公里处的平榔断面水质自2021年3月起实现稳定达标,截至2023年6月底,水质氨氮浓度月均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四、验收情况

2023年7月,我厅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验。经核验,认为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88250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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