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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4-01-09 17:27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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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17年以来陆续发生的12起红树林破坏案件中,有7起是地方国企或政府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造成的,个别案件破坏时间长、破坏面积大。近年来,广西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增,但总体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局部破坏问题突出,保护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以来发生数起红树林受损案件,造成红树林直接死亡239.85亩、退化671.51亩。多起违规施工行为直接造成红树林受损,甚至较大范围死亡。钦南区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造成53.76亩红树林死亡;钦州市茅尾海沙井项目借生态修复之名造景修路,造成29.43亩红树林死亡。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依法查处红树林破坏事件,违法占用、毁坏的红树林得到初步修复,严防再次发生红树林破坏事件。

(二)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开展受损红树林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前期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红树林地的审批,严防各类开发行为破坏红树林资源。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洋、公安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三)我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制定《广西红树林造林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广西主要红树林苗木培育技术指南》(试行),指导沿海三市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加大对破坏红树林、非法采砂等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沿海三市自然资源局已派员参加由海洋等部门组成的海上综合执法队进行执法。

四、验收情况

2023年7月,我厅对问题(编号八)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验。经核验,认为该项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已完成整改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388250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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