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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110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等有关规定,现按照我厅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名单以顺序轮候方式,决定由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本次矿业权评估任务(详见附件1、2)并与其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下次如有需要,将根据矿业权评估申请先后、项目数量及入围名单顺序,从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起依次顺延轮候,再与之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
请本次被授予矿业权评估合同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按我厅公布的《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格式)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后,于2024年6月21日前寄达我厅矿业权管理处。我厅将在本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矿业权评估专用章后,再寄送1份《矿业权评估合同书》给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机构应按矿业权评估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88193
通讯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楼1809室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1.矿业权评估项目一览表
2.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矿业权评估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目的 |
评估费用 |
评估期限 |
承担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 |
备注 |
1 |
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
2023年4月30日 |
为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 |
8万元 |
20个工作日 |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矿权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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