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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庞姚明任职前公示

2021-05-08 18:27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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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何 东,男,1970年8月生,汉族,籍贯广西贺州,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庞姚明,男,1976年7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博白,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班学历,文学学士,现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拟晋升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5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邮政编码:530028,举报电话:0771-5388122、5388123)。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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