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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然资源厅2022年4-6月厅管干部人事变动情况

2022-07-25 10:14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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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雨同志(自治区海洋局海洋规划与经济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245号)


免去李玠之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247号)


免去陈春林同志挂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48号)


免去邓良德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一级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马永隆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一级调研员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249号)


周国奎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250号)


王廷智同志任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黄进同志任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258号)


张卫成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熙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桂咏梅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源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万钟凤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四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259号)


瞿昀同志(女)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260号)


202252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熊仁元同志退休的通知》(桂委〔2022106号)。

202252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熊仁元同志免职的通知》(桂组干字〔202279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261号)


免去孙俊高同志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吴云刚同志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62号)


免去黄焕光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域海岛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63号)


黄健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264号)


免去伍瑜的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67号)


林坤强同志任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陈卓德同志任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其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0号)


 杰(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一级调研员职务;

罗讲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健(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级调研员;

 倩(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耿锋园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271号)


赵东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苏正国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272号)


黄国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二级调研员职务;

 洋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蒋海民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3号)


 斌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免去苏正国同志的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4号)


韦华周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

免去文 斌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5号)


李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免去韦华周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冰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5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276号)


张金霞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免去李 毅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7号)


免去张金霞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8号)


免去曹红梅(女)同志的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279号)


 孙(女)同志(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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