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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杨蕾蕾同志(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务员(试用期一年),任期时间从2023年7月开始算起;
录用方梓行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公务员(试用期一年),任期时间从2023年10月开始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号)
李鹏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纪东平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洋规划与经济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2号)
王颖同志(女)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陈景娟同志(女)任桂林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3号)
免去蒙世和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俸国雪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6号)
黄振山同志任崇左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崇左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职务;
叶永斌同志任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崇左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
(桂自然资党发〔2024〕7号)
何里丹同志(女)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8号)
免去潘文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号)
韦家杰同志任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号)
免去韦善东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号)
莫慧同志(女)任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号)
秦雨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综合处处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洋预警监测处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号)
免去李玉权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5号)
徐航建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6号)
刘勇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兼)职务;
莫文希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管理六级);
免去韦绍宁同志的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7号)
免去张国华同志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党委书记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8号)
免去蒋玮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9号)
免去许多欢同志的崇左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20号)
潘照庆同志(贺州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21号)
杨森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正处长级);
阳柳凤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正处长级),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职务;
免去韦清嫄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副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25号)
刘家强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免去封寅芳同志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26号)
欧有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27号)
黄健同志任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副校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4〕28号)
免去黄健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29号)
免去李晓东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30号)
免去蒋明星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洋预警监测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34号)
王小平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35号)
张祖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院长;
免去禤庆东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院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39号)
姚茂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祖宇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院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40号)
朱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姚茂华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41号)
胡康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
周子钦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三级主任科员;
李宇鑫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王旷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方国庆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42号)
雷道理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4〕43号)
陈世穆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五级职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尚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46号)
邱莉云同志(女)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梧州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扶元平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梧州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谭志凌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梧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曾辉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梧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政委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47号)
欧荣同志任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48号)
罗俨同志(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49号)
卢诗阳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森涛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职务;
罗鹏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国军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50号)
黄国军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蔡贺清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51号)
郑淑君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测绘院六级职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52号)
赵源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53号)
秦兆绪同志(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5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54号)
凌海同志任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
(桂自然资党发〔2024〕55号)
免去文燕同志(女)的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56号)
黄剑宾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林剑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王冬初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李鹏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59号)
秦兆绪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60号)
免去杨宏涛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61号)
蒋熠奇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62号)
李晓燕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曾文波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64号)
林文坤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65号)
免去林兢同志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66号)
免去陈永东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67号)
李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冰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68号)
免去李毅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冰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69号)
黄钊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70号)
李庆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蒋鹤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覃苏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冬蕾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71号)
免去项小华同志(女)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72号)
项小华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李活英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73号)
李活英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桂自然资党发〔2024〕74号)
免去文斌同志的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75号)
文斌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桂自然资党发〔2024〕76号)
易云初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陆桂和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刘孙荣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洪波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桂林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职务;
苏用明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景娟同志(女)任桂林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桂林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77号)
根据《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李佳林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丽琴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三级主任科员;
杨蕾蕾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闭秋蝶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四级主任科员;
赵福秸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李驭豪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昱熳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起计算。
(桂自然资党发〔2024〕79号)
杨劲松同志任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邓敢同志的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80号)
毛基福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81号)
姚富兴同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82号)
邱祖猛同志任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党委书记。
(桂自然资党发〔2024〕83号)
何东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潘照庆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贺州市田长办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85号)
李良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86号)
吴祥珂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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