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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余丽琼同志(女)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职级,提前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89号)
谷传太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90号)
何贞举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申浩原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93号)
杨海芬同志(女)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刘志权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94号)
唐真理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俸振江同志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95号)
黄小伟同志(百色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张芝成同志(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7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张杏芬同志(女,百色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马尚杰同志(百色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96号)
黄小伟同志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百色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杏芬同志(女)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百色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97号)
免去何东同志的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98号)
凌全同志(女)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唐锋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99号)
陈玺同志任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崇左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光恩同志的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0号)
周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杨健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崔庆禄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蒋鹤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苏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冬蕾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1号)
王福良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5号)
免去赵志萍同志(女)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6号)
免去谷志明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7号)
免去唐振琼同志(女)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8号)
免去邱莉云同志(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09号)
免去黄进同志的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0号)
陈晓明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梁田同志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1号)
莫东钊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2号)
刘家强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免去封寅芳同志的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3号)
黄云同志(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4号)
曾辉同志(梧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级别时间从2023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5号)
马晓东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馆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6号)
林秀朋同志(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7号)
刘小明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18号)
免去谭刘豪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0号)
叶少波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文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1号)
免去蒋立敏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有者权益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2号)
免去王志军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3号)
吴俊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4号)
李运健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5号)
钟慧华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职务;
蒋耘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田长制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职务;
程立权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田长制工作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谢思迪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副处长,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甘培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6号)
方梓行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二级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24年10月起计算。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7号)
王聪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谢名志同志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熊明裕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免去其柳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葛翔同志任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免去其柳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赵钧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韦勇昌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8号)
亓树思同志(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0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29号)
免去韦勇昌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0号)
免去易云初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1号)
阳柳凤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一级调研员;
黄晓辉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田长制工作处)一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2号)
黄春潮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史文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郑冬霞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主任科员;
陈自祥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清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二级主任科员;
杨剑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三级主任科员;
蒋东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3号)
免去檀恒立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4号)
免去王冬初同志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5号)
免去谢小明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6号)
免去莫国金同志的梧州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7号)
免去陈锡光同志的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38号)
魏毅同志任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张远万同志任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0号)
苏正国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罗曼曼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韦合标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万钟凤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王宁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原淑铭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吕维坚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3号)
卢思同志(女)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4号)
李庆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黄俊霖同志任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马遒祯同志(女)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5号)
廖斌同志(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李万祥同志(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6号)
韦芬同志(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7号)
叶科峰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8号)
陈小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4〕149号)
免去肖才茂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50号)
免去陈飞同志的百色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51号)
吕新强同志到龄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4〕152号)
免去亓树思同志的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4〕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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