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自然资职办〔2022〕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根据《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职办〔2021〕10号),经研究,同意重新确认梁长凯同志岩土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时间从2019年12月算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称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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