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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院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自然资源专家库人员调整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打造“自然培训”品牌,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经研究,我厅决定对优秀师资及课程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并面向全区征选。现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从事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工作,需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不低于3年,原则上应具有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公务员不受职称限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对自身行为负责。
(三)从事党建党史、自然资源综合业务(自然资源办公室业务、自然资源发展战略、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自然资源行政审批、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自然资源创新、自然资源人事管理、财务等业务)或承担自然资源项目课题研究等有关工作,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或业务骨干。工作年满五年及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职称以上,特别是担任过国家和自治区级重大课题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热爱培训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行业培训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参与过师资评审、课程资源研发、培训研究工作或授课经验的业务骨干和专家优先考虑。
二、入库专家工作任务
(一)对自然资源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培训工作改革、教学改革措施、办法等提出咨询建议;
(二)参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项调研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三)积极参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培训调研、教材编写、师资评审、项目开发、课题研究、质量评估、教学研讨等活动。
三、入库专家运行管理
(一)颁发聘书。培训专家入库后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聘书。入库人员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每两年根据评审工作要求,以及专家对培训教学、项目评审效果的评估反馈,对专家库进行充实、更新和调整。对已脱离本行业的人员、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退库处理,实行动态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申报人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本人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申请推荐表》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
2.学历证与学位证扫描件(文件名标注区分全日制教育与在职教育);
3.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三)提交方式及时间。请于2025年3月1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广西自然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电子邮箱:gxgtpx16@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五、有关要求
建立培训专家库是自然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推荐专家人数不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旺,0771—5388123;冯桂燕,0771—573721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申请推荐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