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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3-06-29 16:43     来源: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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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获得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7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3640万元,共计投入35340万元用于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重点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2023年年初,我区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中央分两批下达我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合计217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广西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重点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具体绩效目标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20个县,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8个县,建设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750个,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15处;按时编制并启动2022年度实施方案;综合治理与避让搬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100%,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提升;地质灾害隐患三查覆盖率100%,地质灾害隐患管控100%;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90%

(三)广西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广西共分解下达预算35340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7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3640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1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251号)明确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广西实施情况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具体为:按时编制完成2022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完成2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重点区域精细化调查2处;开展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点750处;实施中央特大型治理项目13处,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4处合计1419人,合计综合治理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90%,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85%,群众满意度≥9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广西共投入资金35340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7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3640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统筹考虑已列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及受灾情影响、隐患威胁较大、涉及人口多的项目。

2.资金下达及时性。按照中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广西在收到中央下达资金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市、县(市、区)。

3.资金拨付合规性。资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进行拨付。

4.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5.资金执行准确性。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结合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2022年受疫情管控等影响,项目施工及资金拨付难以按计划推进,中央财政资金预算21700万元,实际支出18238.1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05%;地方资金预算13640万元,实际支出7789.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7.11%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广西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到项目具体实施市、县(市、区),并做好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各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向同级财政申请相应款项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提前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我区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汛前召开全区工作部署会,汛期召开11次调度会,提前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级领导包市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压实各级各政府、部门责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完成了《广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程序,并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

二是科学应对,防范汛期地质灾害。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派出巡查组1624组、3千余人次,排查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30832个。自然资源系统向预报预警重点地区派出10组(28名专家)指导组靠前指挥和驻守,出动523个应急处置小组现场调查处置灾情、险情;全年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238天·次,其中:自治区层面共发布橙色预警8次、黄色预警77次、蓝色预警153次,追加发布67次,发布预警短信48万余条;市级层面共发布了2593次预警预报信息,其中橙色预警18次、黄色预警273次,蓝色预警2302次,并根据实时掌握的雨情变化追加发布151次,共计发布预警短信近460万余条;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卡”10余万张,全区成功避让、有效预警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共65起,避免伤亡703人;延长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至10月底,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共编报《地质灾害信息日报》203期、《地质灾害信息专报》61期,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畅通。

三是积极组织,按需开展调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23支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启动全区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集成和42个县1:5万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完成桂林市城区、那坡县精细化野外调查试点工作。

四是坚持以“防”为主,强化监测预警。我区于汛前率先完成756处专业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全区累计共安装专业监测设备2170处。指导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对1.64万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村群测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更新,确保每个隐患点有人防控。全年共成功避让、有效预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65起,紧急转移撤离人员1244人,避免可能因灾造成人员伤亡703人,其中有46起为安装的监测设备发挥预警作用,占成功转移避让灾情险情数的70.76%;紧急转移撤离人员432人,避免可能因灾造成人员伤亡73人。

五是实施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我区统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1700万元,实施中央特大型治理项目13个,避险搬迁4处。2022全年累计保护人员2.2万人,保护财产7.98亿元,着力减少隐患威胁,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积极开展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我区全年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演练827场,参与人员约5.6万人;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1176场,宣传受众近9.1万人;开展防灾技能培训539场,培训相关人员4.6万余人。制作系列防灾避险公益广告在广西卫视播放,推进“微演练”全覆盖,“黄书包”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荣获自治区及全国志愿服务大赛银奖。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2022年度已组织完成42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成果集成工作。二是完成1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三是建设完成756个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四是完成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分别是13个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4个搬迁项目,其中有2个项目已完成初验收,1个项目正在申请初验收。

2)时效指标。已于20211231日前编制完成并启动 2022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质量指标。综合治理与避让搬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一是我区核销地质灾害隐患数量28个。二是全年发布自治区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238天·次,追加发布预警 67次,发送预警短信48万余条。市级层面共发布了预警预报信息2593天·次,其中橙色预警18次、黄色预警273次,蓝色预警2302次,并根据实时掌握的雨情变化追加发布151次,共计发布预警短信近460万余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覆盖全区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覆盖率达100%。三是由于预警及时、巡排查到位、利用“技防+人防”等手段,全区成功避让及有效预警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共65起,避免703人伤亡(其中有46起为安装的监测设备发挥了预警作用,避免可能因灾造成人员伤亡73人),预警精准度和及时性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达100%

2)社会效益。一是2022年,我区共派出巡查组1624组、3千余人次,排查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30832个,相比我区2022年登记在册隐患点1.35万处,地质灾害隐患“三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完善应急值守机制,及时派出应急处置技术专家729余人·次,处置突发地质灾害532次,运用无人机、生命探测仪、雷达探测仪、地震波探测仪等先进设备,完成应急调查报告544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及时治理,将为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地质灾害隐患管控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主动配合隐患点治理。根据初步调查了解,群测群防和宣传培训的群众参与度超过85%。各项目所在地开展群众走访时,共收到满意度调查表36份,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项目推进有差距。部分治理项目用地、交通、用电等环节协调落实时间长,影响项目开工。

2.项目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前需要经历施工图设计单位采购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查项目施工费预算投资评审施工单位招标等一系列流程,导致项目开工迟缓、施工进度慢、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偏慢。

3.2022年疫情封控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展勘查设计评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程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一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在汛期下沉一线,对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开展检查督导,倒排工期,逐一按项目落实责任人、工作措施、按月倒排完成时间表,全力推进治理项目工作进度;二是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及时督促、核实工程款项支付进度,避免资金闲置。

2.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目前正在实施的13个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4个搬迁项目涉及自然资源、财政、水利、住建、文旅等多个部门。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治理项目周期,确保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3.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以目前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在修订完善《广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完成意见征求环节。该办法修订后,将有助于加强和规范广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发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防范预警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及时总结和通报绩效自评结果中的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后续工作进程和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项目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并将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在厅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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