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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我厅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全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二)在广西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
二、检查事项
(一)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履职情况;
(二)土地估价机构和专业评估师备案信息及执业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25年5—6月。
四、检查方式
随机抽查。
五、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监督检查内容。
1.协会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及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等情况;
2.行业自律管理情况,包括章程执行、规范会员执业行为、行业自律检查等情况;
3.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及信用档案管理情况;
4.组织开展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5.开展土地估价报告技术审裁情况;
6.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情况。
(二)土地估价机构监督检查内容。
1.依法依规备案情况;
2.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情况;
3.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4.行业自律执行情况;
5.机构内部管理制建设情况,包括成果质量管控、行政管理、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情况;
6.招揽业务情况,如是否存在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情况;
7.出具报告规范性情况,如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的逃避监管行为等情况;
8.是否存在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的人员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情况;
9.本机构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情况。
(三)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监督检查内容。
1.有无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的行为;
2.有无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行为;
3.有无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土地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
4.有无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行为;
5.有无签署本人未承担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行为;
6.有无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7.有无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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