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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23〕2号)有关要求,我厅结合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指标对全区各县(市、区)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意见。现将2023年度耕地保护激励县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7日至21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10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邮寄以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5388076。
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2023年度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县(市、区)名单
南宁市武鸣区、江南区,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永福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梧州市龙圩区,北海市合浦县,防城港市东兴市,贵港市覃塘区,玉林市容县,贺州市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河池市宜州区,来宾市象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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