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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025-05-19 17:32     来源: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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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获得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40000万元,用于支持漓江山水工程项目,解决实施区域矿山开采损毁土地、湿地生态系统受损、水生态环境退化、水土流失、石漠化、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外来物种入侵等主要生态问题,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加强,改善喀斯特地区生态脆弱状况、强化区域生态安全屏障。2025年年初,我区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共下达我区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40000万元,用于支持漓江山水工程项目,解决实施区域矿山开采损毁土地、湿地生态系统受损、水生态环境退化、水土流失、石漠化、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外来物种入侵等主要生态问题。具体绩效指标为: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35995ha,矿山生态修复面积不少于80ha,湿地修复面积不少于100ha,河道岸堤修复长度不少于148km,林地提质改造面积不少于589ha,土地综合整治面积不少于916ha,土地石漠化治理(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面积不少于3530ha,入侵物种防治面积不少于1406ha,设置监测点数量不少于51个,工程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2%,项目按时完成率100%,预算控制率100%,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面积13ha,环境改善受惠人数350万人,增加的水土保持率0.20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后期管护持续时间不低于1年,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可持续时间不低于15年,项目实施区域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二)广西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7号)明确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广西实施情况分解区域绩效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资环〔2023〕87号),2024年漓江山水工程项目预算金额114800万元,其中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40000万元,市县财政及社会资本资金74800万元。具体绩效指标按中央下达绩效指标要求执行。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广西共投入漓江山水工程项目资金114800万元,其中: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下达40000万元,市县财政及社会资本资金74800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安排用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审查的《广西桂林漓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中的83个子项目。

2.资金下达及时性。2023年11月13日,自治区财政厅收到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7号),中央财政下达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40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桂林市编制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于2023年12月12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资环〔2023〕87号)将中央财政资金40000万元分解下达至桂林市,并且提出中央资金绩效目标要求。资金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性。2024年将漓江山水工程资金纳入直达专户管理,各子项目资金均按照漓江山水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进行拨付。桂林市财政局根据《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资金拨付,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性。自治区漓江山水工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并持续指导桂林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使用资金。目前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用于旅游开发、景观建设等与生态保护修复紧密性不强的项目建设。

5.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广西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到桂林市。桂林市压实各项绩效任务,将绩效任务分解到83个子项目,各子项目每周上报绩效任务完成量,专班结合日常现场指导、周报、月报等校核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6.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持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财政事权履行支出责任,各项目均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向同级财政申请相应款项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通过工程实施,解决了实施区域矿山开采损毁土地、湿地生态系统受损、水生态环境退化、水土流失、石漠化、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下降、外来物种入侵等主要生态问题,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9447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07.83公顷,湿地修复面积101.21公顷,河道岸堤修复长度154.86千米,林地提质改造面积456.92公顷,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面积917.68公顷,土地石漠化治理面积3852.04公顷,入侵物种防治面积1439.79公顷,设置监测点数量56个,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面积21.58公顷。工程实施后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加强,改善喀斯特地区生态脆弱状况、强化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4年度漓江山水工程项目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指标值35995ha,全年完成值39447ha,完成指标任务;矿山生态修复面积指标值≥80ha,全年完成值207.83ha,超额完成160%。因2024年重点跟踪推动19个矿山生态修复类子项目,涉及调整的子项目加快完成审批进入实施,故超额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超额部分不影响项目的整体投入,成本可控;湿地修复面积指标值≥100ha,全年完成值101.21ha,完成指标任务;河道岸堤修复长度指标值≥148km,全年完成值154.86km,完成指标任务;林地提质改造面积指标值≥589ha,全年完成值456.92ha,完成率78%,未能完成指标任务,主要由于猫儿山候鸟迁徙廊道保护工程需选址变更,审批流程耗时长,未能按期完成绩效目标。下一步将加快林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完成绩效任务;土地综合整治(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面积指标值≥916ha,全年完成值917.68ha,完成指标任务;土地石漠化治理(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面积指标值≥3530ha,全年完成值3852.04ha,完成指标任务;入侵物种防治面积指标值≥1406ha,全年完成值1439.79ha,完成指标任务;设置监测点(控制点、断面)数量指标值≥51个,全年完成值56个,完成指标任务。

(2)质量指标。漓江山水工程有7个子项目完成了初验,均合格,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已完工子项目均按计划工期完成,项目按时完成率为100%。

(4)成本指标。未超预算,预算控制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实际完成值为21.58ha,该指标已完成,完成率达166%。

(2)社会效益指标。漓江山水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生态保护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受益的人数为350万人,该指标已完成。

(3)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实施范围内新增水土保持状况良好面积184.44公顷,即新增水土保持率为0.205%(新增水土保持状况良好面积184.44公顷/实施范围面积89969公顷);2024年度桂林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项目区属于其监测范围,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该指标包括后期管护持续时间和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可持续时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后期的管护时间将持续1至3年,且经过生态修复,预期的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可持续时间为15年。

3.满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设计方案均有项目区村委和群众签字同意项目实施,群众满意程度为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未如期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林地提质改造面积因猫儿山候鸟迁徙廊道保护工程需选址变更,审批流程耗时长,未能按期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其变更不影响漓江山水工程项目总的绩效和资金,下一步将加快林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并作为重点事项加强指导,确保完成绩效任务。

2.超额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超额完成,因2024年重点跟踪推动19个矿山生态修复类子项目,涉及调整的子项目加快完成审批进入实施,故超额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下一步结合实际工作量、资源投入和政策需求,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

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面积超额完成,因2024年重点跟踪推动19个矿山生态修复类子项目,涉及增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子项目进展顺利,比预期进度提前,故超额完成增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下一步将及时调整资源分配,协调平衡其他绩效目标的资金需求。

以上超额部分不影响项目的整体投入,成本可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继续将漓江山水工程资金纳入直达专户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继续将2025年度的漓江山水工程资金纳入直达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的匹配。同时,指导桂林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发挥好投资多元化和生态成果应用转化相结合的导向,引导并保障社会资本到位。

2.实行项目建设清单式闭环管理。对正在建设的51个子项目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梳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整改工作建议。针对推进特别缓慢的子项目,派出相应技术骨干驻点开展技术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

3.认真总结经验。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筛选出有创新做法、成效明显的子项目打造为典型项目,并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有效、结果客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将以此结果作为完善实施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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