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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3〕1049号
李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的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支持龙州县基于国家已批准我区正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目前,龙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按程序审查和报批。同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支持龙州县按照急用快编的原则,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并严格实施,为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的建设项目合理用地提供规划保障。
二、关于解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细则管理办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公共利益建设项目及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才能实施征收。如果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实施征收。如果景区建设项目不属于公共利益项目,其用地已纳入国家已批准我区正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的龙州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可由龙州县人民政府组织包括该项目在内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土地征收;如其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景区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依规划申请使用本集体的建设用地建设景区或通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建设景区。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用地单位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找龙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中的“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办事指南,按照相应流程办理,无需另行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细则管理办法。
三、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运用和红色旅游发展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运用,不断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从政策制定、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出台《左右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广西“十四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等文件,将龙州起义有关革命旧址保护利用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推进。二是2022年确定龙州县为首批广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指导龙州县创新打造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品牌。三是2019年以来,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700多万元,用于实施龙州起义有关革命旧址、连城要塞遗址修缮工程。协调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800万元,支持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推动红色资源保护运用和红色旅游发展,已支持将龙州起义纪念馆、小连城、大连城等景区创建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快红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通了南宁—龙州红色旅游直通车,推出“邓小平足迹之旅”“红色边关之旅”等10条红色游学精品线路,推动崇左市龙州县红色旅游开发与世界文化遗产、绿色生态融合发展,积极提升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龙州县旅游业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2024年左右江片区革命文物保护项目评审、立项和资金申请工作,加大对龙州起义有关革命旧址、连城要塞遗址的项目申报、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尽快出台《广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指导龙州县制定实施《龙州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方案》,推进以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为重点的红色旅游资源挖掘打造和服务品质提升,打造龙州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品牌。积极指导龙州县创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挖掘龙州起义红色文化和当地的民俗特色文化,提升景区的旅游功能、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借助红色边关旅游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打造高品质的龙州起义·连城要塞景区,争取早日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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