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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7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6-14 17:10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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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4684

张海兵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平陆运河沿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试点和宅基地改革的建议(第202479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平陆运河沿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试点和宅基地改革”的建议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由国家统一部署安排。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强调,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深化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具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省份县(市、区、旗)数量的10%,做到稳妥可控。要坚持审慎稳妥推进,把握好试点工作节奏,严格条件、规范程序,逐步推开;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强调,要规范试点实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利益重大调整,必须严格准入条件、规范程序。试点地区要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年至2024年,在国家批准的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经积极汇报争取,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确定我区北流市、浦北县等15个县(市、区)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名单,占比全区县(市、区)数量达13.51%。

当前,我区灵山县等一些平陆运河沿线县(市、区)前期因所在设区市未上报为建议名单,不在试点名单之内。经与自然资源部请示对接,明确试点期间不在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地区不能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近年来,我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指导,着力推动全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宅基地改革工作提质增效。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

二、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通过村庄规划修编,引导周边群众往运河沿线集聚,打造运河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议

我区自然资源部门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积极支持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助力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一是开展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规划编制摸底调查。2019年以来,自治区支持南宁市、钦州市开展完成了平陆运河沿线相关县(市、区)160个村庄规划编制。2024年,继续协调落实自治区村庄规划补助资金支持平陆运河沿线94个村庄规划编制,其中重点支持与平陆运河建设关联度较高的60个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加快编制实施平陆运河沿线示范性村庄规划。2024年计划指导完成平陆运河沿线示范性村庄规划13个以上,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更好服务平陆运河建设与沿线区域高质量发展,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是支持平陆运河沿线市县积极探索规划局部调整完善机制。支持各地根据村庄规划实施的新情况,在不突破各类管控红线底线的前提下,探索规划局部调整完善机制。我厅将积极指导平陆运河沿线市县按需开展已编制村庄规划修改和调整完善工作。

三、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试点和宅基地改革金融产品,支持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建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已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广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的具体路径。深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县(市、区)积极推进研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融资政策性制度,在同权同价同责的原则下,探索适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融资政策,推出更合适的贷款、基金等专项产品与服务,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今年2月,贵港市桂平市成功办理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试点工作以来的首笔540万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为我区入市土地使用权多元融资模式开辟了新路子。

四、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

我区各地积极探索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及改善民生的途径,促进当地村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增长,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例如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九梅麓村结合“三变”改革、农村风貌提升等行动,创新盘活农村“三资”,引入社会资本,将14间闲置旧房改造升级,打造成古荔园民宿、村史小院,用于民宿旅游业开发,采取“资产入股+租用开发+分红”模式,约定分红比例,经营利润的10%用于九梅麓村村民的分红,聘用村民进行日常清洁和管理,使得村民人均纯收入达2万多元,实现环境变好、村庄变美、农民变富。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指导平陆运河沿线地区探索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改革管理实施路径;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修编,引导周边群众往平陆运河沿线集聚,打造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积极推进探索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的具体路径;在推进农村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工作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平陆运河沿线乡村振兴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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