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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6-26 11:13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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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4690

胡德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的建议(第2024441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支持富川瑶族自治县新能源项目发展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相关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自治区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按照自治区相关部署,我厅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县积极推进负面清单调整相关工作。2023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联席会议印发了《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工作方案》。我厅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指导相关市县完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自查评估报告和调整建议,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负面清单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识别,在此基础上,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定位等要求,统筹兼顾最新产业政策、市县诉求、产业资源禀赋条件等,按照稳妥审慎、宽严相济、实事求是、精准管控的原则,对包括富川瑶族自治县风力发电在内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优化调整,综合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已于2024416日印发实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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