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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发展碳汇经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提案
提 案 者: 杨展永、陈梅、民盟广西区委、九三学社广西区委
内 容:
一、提出的原因及分析
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广西碳汇资源十分丰富,除林业碳汇资源外,海洋、湿地、岩溶等碳汇资源均居全国前列,优势明显。广西生态优势突出、碳汇潜力巨大,全区人工林面积1.3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森林植被总碳储量5.3亿多吨,相当于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约19亿吨。截至2023年10月,全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4151万千瓦,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58.8%。清洁能源连续5年全额消纳,累计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267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排名全国前列,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目前,广西正在加快部署减排降碳规划,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碳汇能力建设取得进展。广西在碳汇交易方面发展潜力巨大,有后发优势,但仍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碳达峰碳中和所引发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认识存在偏差,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全局发展统筹以及对扭转高能耗、高排放、低能效局面力度不强。
二、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力度,推动海洋经济产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依托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保护和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系统,增加海洋生态系统的碳贮存和碳吸收能力,进一步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的固碳能力。二是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以及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三是加大力度做好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促进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改善,避免污染物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增加海洋固碳能力。
(二)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积极发展碳汇经济。一是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增强河湖湿地生态功能,提升碳汇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固碳作用稳定提升。二是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的碳贮存和碳吸收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在适宜人工林培育的地方,积极植树造林,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在适宜自然恢复的地方,充分借助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林草植被。在需要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的地方,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促进自然恢复。三是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努力提高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定量评估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农田等生态系统在减排增汇中的作用,为有效管理生态系统碳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资源保护与宣传引导,推动碳汇经济健康发展。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厉打击滥采乱伐和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禁擅自改变林地、草地、湿地用途和性质,减少因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导致的碳排放。二是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学习借鉴外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推动广西绿色发展,确保顺利完成“双碳”目标。三是统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营造绿色低碳、勤俭节约的社会氛围。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汇交易,助推广西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主动参与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主动参与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及碳达峰、碳中和、碳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研究制定,突出林业碳汇的作用和内容。二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借鉴学习国内试点省区的林业碳汇交易经验,探索广西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助力广西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在一定时间内抵扣能耗的实施细则,建立与碳配额交易市场相互补充的自愿市场,设立林业碳汇交易平台,为实现碳足迹消除和集体活动零碳排放提供交易路径。
(五)科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生态碳汇能力研究与开发。自治区层面应组建碳汇专家委员会,加强碳汇人才培养和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定位观测站、创新联盟等平台建设。二是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完善生态系统碳计量方法和手段,建立全区统一的碳计量体系。加强森林、海洋、岩溶、湿地、草原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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