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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强化重大项目土地等要素保障的提案
提 案 者: 林雪梅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会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
内 容:
土地等资源要素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是项目建设保障的最后一关,可以说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建议:
一、强化规划支撑,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切实保障规划的增量空间。充分发挥规划的空间引导和统筹管控作用,用好用活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数,优先将“十四五”期间急需动工建设的城镇建设项目安排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中;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列入自治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后续待具备条件后,以单独选址项目的方式纳入空间规划保障。
二是加快详细规划的编制。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在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编制经费保障力度,加快详细规划的编制,逐步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
三是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化完善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对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优先将乡村振兴、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等村庄建设项目纳入村庄规划,保障空间布局需求。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二、加大新增耕地补充力度,落实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不断建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大,各地均出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情况。各地应积极立足自行挖潜补充,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建议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科学划定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将符合实施土地整治条件的坡度25度以下、未纳入林地控制线且未按耕地管理、种植短期作物的园地及草地,纳入耕地后备资源,加大补充耕地建设力度。同时,建议由自治区层面统筹解决自治区级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建议进一步简化补充耕地指标入库流程以达到缩短入库周期,这样更有利于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积极破解矿山用地难题,保障重大项目用矿
积极探索砂石土矿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模式。目前,我区已出让一批砂石采矿权,因采用地、用林手续处于政策衔接期,未能顺利为采矿企业办理采矿用地、用林手续,导致矿山没能及时投入生产经营。对于不符合土地征收条件,利用集体土地采石、采砂、取土的,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采矿用地需求。同时,建议在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过程中,积极探索采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试行采矿用地出让,为采矿企业解决砂石土矿用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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