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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志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来宾市能源及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第202570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来宾市煤、锰、铅、锌、铜等矿产资源丰富,我厅历来支持来宾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发展矿业经济。
一、调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其中主体功能区定位方面,明确忻城县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秀瑶族自治县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合山市为城市化地区叠加资源枯竭地区。为解决地方产业发展难题,2024年4月我厅牵头完成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工作,优化了采矿等93个明显高于、严于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的产业管控要求,其中采矿业主要从优化空间布局、符合产业绿色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修复治理要求等方面对管控规则进行了正向优化调整;同时明确,对于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为城市化地区的乡镇,可不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
二、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布局1处国家能源资源基地(武宣盘龙—象州妙皇铅锌矿)、1处自治区重点开采区(武宣县白云岩矿)、2处自治区重点勘查区(金秀镍矿、武宣—象州大瑶山西缘铜铅锌矿)支持来宾市矿产勘查开发工作,对来宾市内重要矿产矿业权均设置相应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为后续勘查、开发预留了规划空间。“十四五”期间,我厅在来宾市部署实施10余项找矿项目,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800万元,涉及铜铅锌多金属矿、锰矿、镍矿、煤层气、碳酸钙等矿产,其中在忻城县新增探获锰矿资源量1716万吨。2024年以来,来宾市范围内已成功出让铜矿等探矿权7宗,约占全区已出让探矿权总数的10%。
三、加强采矿用地规划保障
支持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用地,对已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或已纳入规划图、总规数据库的矿山建设项目,可按单独选址有关要求办理用地审批,推进用矿合法、用地违法的历史难题解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来宾市的矿业发展。一是适时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将广西纳入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相关试点,向上争取更多矿业发展支持政策。二是充分考虑来宾市矿产资源潜力,对忻城县锰矿、合山市煤炭、金秀瑶族自治县铜矿等符合勘查开发条件的矿产资源纳入“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三是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已有探矿权办理转采矿权业务的指导,妥善解决相关历史问题。四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探索将矿山等单独选址项目纳入规划动态管理机制,更好保障采矿用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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