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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6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7-30 17:46     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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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5830号               

丘允文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产业园建设发展的建议(第202566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多措并举盘活产业园区存量土地,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开展园区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要求,会同自治区园区办开展产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已完成2024年度处置任务目标。二是完成批而未供大清查数据库更新和产业园区整合升级的用地审核。对批而未供大清查数据进行更新,核对2023年审批和供应地块档案,完成批地、供地地块属性信息录入和图形坐标校正;完成全区产业园区整合升级和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用地审核,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划定范围,为摸清最新的产业园区闲置土地情况奠定基础。研究制定适合广西实际的低效产业用地标准,目前已向有关厅局、市县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正组织研究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3〕29号),从国土空间规划、存量土地盘活、工业用地增容、供后监管等方面提出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科学合理下达全区处置闲置土地任务,指导贵港市产业园区盘活更多土地资源用于保障工业项目建设。二是开展批而未供大清查数据库更新,核对2024年批地、供地数据,为摸清产业园区闲置土地底数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快制定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和低效产业用地标准,为盘活产业园区存量土地提供参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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