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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5〕828号
王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考核批而未供土地供应率的建议(第202512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北海经开区保有一定量的项目储备用地”的建议
经核,北海市本级园区尚有一定量的储备土地供开发建设。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建议由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积极与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及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衔接,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发挥“蓄水池”作用。
二、关于“放宽考核批而未供土地供应率”的建议
我厅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024年对批而未供土地大清查数据进行更新,核对2023年审批和供应地块档案,完成批地、供地地块属性信息录入和图形坐标校正。2024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已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今年不再考核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我厅也不再下发相关考核任务。
三、关于“优化建设用地报批流程”的建议
我厅不断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优化建设用地报批流程。建立压覆矿产资源数据库并实时更新,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供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预查询,尽量避让压覆,优化选址;改变以往自治区、市、县三级查询要求,实行自治区“一站式”查询,简化查询流程;建设项目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材料,我厅承诺8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压覆或不予压覆的决定,并主动将审批结果告知建设单位、矿业权人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在我厅网站公开,压缩审批时限、注重审批结果的公开。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指导北海市做好市本级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调节作用。二是科学测算各设区市批而未供土地数量,立足地方实际,指导地方多措并举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三是联合自治区林业局共同开展用地用林并联审批工作,实行用地用林“一个口进出”融合系统,“一张底图”规范管理,“一次完成”现场勘测,“一并公告”用地用林,“一套材料”共同使用的“五个一”并联措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合并前期工作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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