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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5〕1323号
王武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陆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陆运河是新中国的首条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连接北部湾国际枢纽海港和西江黄金水道一条新的战略大通道。自治区高度重视平陆运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坚持绿色规划设计
一是指导平陆运河沿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落实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平陆运河建设的相关要求。目前,平陆运河沿线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自治区围绕统筹好运河建设与沿线区域产业壮大和城镇村体系优化、运河建设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六大空间关系统筹要求,科学划定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河湖水域岸线等底线红线管控要求,优化布局各类用地空间,明确平陆运河沿线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目前,平陆运河沿线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审批,正在有序推进平陆运河沿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按需有序推动平陆运河沿线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为平陆运河沿线生态修复规划设计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支撑。
二是自治区、钦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印发实施,两级规划均划定了平陆运河生态修复重点区,安排了平陆运河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并对规划中制定的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是统筹平陆运河沿线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
三是推进《广西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编制。规划构建包括河岸廊道、陆上廊道、水上廊道、鸟类迁徙廊道、生态涵养区域的“多廊+多点”景观格局,打造生物多样,景观丰富的运河生境。目前南宁段规划已发布,钦州段规划已完成编制,已提交钦州市人民政府等候上会。
二、强化生态问题识别
一是自治区指导钦州市对平陆运河流域现状生态问题开展全面识别和诊断,调查工作涵盖水土保持、农田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等多个方面,全面掌握流域生态本底状况,梳理生态安全隐患和风险,提高问题识别和诊断精度,为制定科学、针对性的修复方案奠定基础。
二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了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三是注重公众参与和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关切,积极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共识,确保修复方案能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三、努力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水林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0号),支持市县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对单个工程项目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自治区按每个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5%且总额不超过0.6亿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如运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符合自治区山水林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申报要求,自治区财政将予以资金支持。
二是我区目前正在积极谋划平陆运河流域(钦州市、南宁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十五五”山水工程备选项目,后续将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明确的项目申报要求及项目成熟程度,经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择优推荐申报“十五五”期间山水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30号),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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