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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自然资函〔2025〕825号
李剑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梧州加快推进西江流域(梧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建议(第2025759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领导,协调解决项目申报缺乏前期经费问题”建议的答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1号)精神,将对自治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国土综合整治,对跨省域、跨市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确认为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自治区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我厅全力以赴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会同梧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加强整合生态环保领域资金,发挥资金协同效应,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测算项目总投资,合理筹措资金,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二、关于“强化协调指导,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协助梧州市尽快申报、争取国家批复西江流域(梧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议的答复
2025年3月,“西江流域(梧州市、贺州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西江山水工程”)申报工作方案通过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全体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2025年全体会议”)审议,西江山水工程将作为广西拟向国家申报“十五五”期间广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储备项目之一。我厅贯彻落实联席会议2025年全体会议精神,统筹协调推进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指导梧州市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同时,通过向自然资源部请示与汇报,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为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待国家明确申报条件后,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准备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上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后续参加全国山水工程项目竞争性评审。我厅作为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将持续对接国家部委,关注国家“十五五”期间山水工程申报最新情况,并会同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指导推进梧州市开展西江山水工程申报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沟通对接,持续强化对西江山水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一是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西江山水工程项目的申报质量和实施效果。二是深入研究生态修复领域国家最新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及时研判国家政策形势,紧跟政策导向,指导包括梧州市在内的地区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为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支持夯实基础。三是总结左右江山水工程试点、漓江山水工程的做法经验,为西江山水工程的前期规划设计、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参考和借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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