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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成文日期:2018年06月22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凌云至田林公路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18〕317号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凌云至田林公路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18-06-22 17:02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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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18317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凌云至田林公路建设用地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伟阳村民委员会,凌云县朝里瑶族乡九联村民委员会、兰台村民委员会、六作村民委员会,下甲镇峰洋村民委员会、双达村民委员会,泗城镇镇洪村民委员会,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和平村民委员会、亮福村民委员会、平布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92.5072公顷(水田11.6404公顷、旱地7.3749公顷、果园0.3626公顷、茶园1.3076公顷、其他园地16.8377公顷、有林地31.7668公顷、灌木林地6.9733公顷、其他林地9.4081公顷、农村道路2.7506公顷、沟渠0.4341公顷、田坎3.651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3.6989公顷(其他草地3.0988公顷、河流水面0.5976公顷、内陆滩涂0.0007公顷、裸地0.0018公顷)和田林县国营百色老山林场平布分场、田林县水利局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13.2163公顷(水田1.7089公顷、旱地2.8443公顷、其他园地1.6099公顷、有林地2.0971公顷、灌木林地0.0046公顷、其他林地4.9515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5361公顷(其他草地0.1399公顷、河流水面0.3962公顷),共计109.9585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该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118.2887公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征收土地手续。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三、你市要落实补充耕地方案,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23.568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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