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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成文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马燕洞至田东公路(百色段)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18〕2号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马燕洞至田东公路(百色段)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18-02-09 10:25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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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182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巴马燕洞至田东公路(百色段)建设用地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田东县林逢镇平洪村民委员会,那拨镇六洲村民委员会、那拔村民委员会、那练村民委员会、平王村民委员会、坡洪村民委员会,平马镇百林村民委员会、东达村民委员会、怀民村民委员会、梅桑村民委员会、新乐村民委员会、子安村民委员会,祥周镇仑圩村民委员会,义圩镇安东村民委员会、班龙村民委员会、朔晚村民委员会、义圩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62.6731公顷(水田14.4338公顷、旱地21.3917公顷、果园6.4391公顷、其他园地0.7807公顷、有林地2.8215公顷、灌木林地6.1469公顷、其他林地6.2868公顷、农村道路1.9245公顷、坑塘水面1.2529公顷、沟渠1.195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2.8570公顷(其他草地2.4092公顷、内陆滩涂0.0646公顷、裸地0.3832公顷)和那拔镇人民政府、南宁铁路局、平马镇人民政府、田东县交通局、田东县人民政府、义圩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0.3481公顷(均为内陆滩涂),共计65.8782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该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67.3394公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征收土地手续。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三、你市要落实补充耕地方案,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35.825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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