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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 |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04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容县高山大垌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19〕430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4日 |
桂政土批函〔2019〕430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广西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容县高山大垌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容县石头镇大垌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9.4074公顷(其他园地5.5529公顷、有林地1.8679公顷、灌木林地1.6465公顷、农村道路0.1914公顷、坑塘水面0.14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其集体建设用地0.0045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集体未利用地9.7658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19.1777公顷土地,作为广西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容县高山大垌风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容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督促容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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