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11:12
来源:行政审批办
桂政土批函〔2019〕330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东兰县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东兰县东兰镇委荣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072公顷(水田0.2705公顷、田坎0.03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东兰县2019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270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