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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06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至拉浪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19〕5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6日 |
桂政土批函〔2019〕52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河池市大任产业园至拉浪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德荣村民委员会,龙头乡董里村民委员会、加丰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
二、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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