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阳光征地 >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成文日期:2020年04月28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2020〕1号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批复

2020-04-28 15:03     来源:行政审批办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政土批函(1)〔20201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南宁市良庆区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共29.3170公顷(水田3.7415公顷、旱地14.7494公顷、果园1.2933公顷、有林地2.4005公顷、灌木林地2.4716公顷、其他林地1.4631公顷、农村道路0.4549公顷、坑塘水面0.9832公顷、农村宅基地0.0327公顷、其他草地1.7268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你市良庆区2020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025


编辑: 审核: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