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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行政审批办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3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1)〔2019〕67号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03-03 16:17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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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11)〔201967

贺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贺州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贺州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已经依法由你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同意将你市八步区步头镇步头村民委员会、大塘村民委员会、永和村民委员会,大宁镇赖村村民委员会,桂岭镇莲花村民委员会、文德村民委员会、兴德村民委员会,贺街镇农场村民委员会、寿峰村委员会、五协村民委员会,开山镇开山村民委员会,莲塘镇新联村民委员会,灵峰镇爱群村民委员,南乡镇江坪村民委员会、南中村民委员会,铺门镇安定村委员会、扶隆村民委员会、浪水村民委员会、六合村委员会、三元村民委员会,仁义镇仁义村民委员会、三联村民委员会,信都镇北津村民委员会、两合村民委员会、信联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8376公顷(农村道路0.0061公顷、采矿用地0.0060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3354公顷、农村宅基地0.4643公顷、其他草地0.0145公顷、河流水面0.0113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你市2019年第二十九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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