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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西铝工业基地供水水源岜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12〕745号 |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8日 |
桂政土批函〔2012〕74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桂西铝工业基地供水水源岜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区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百政报〔2011〕18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靖西县渠洋镇渠洋街汇聚村民小组的集体农用地0.9330公顷(水田0.0367公顷、旱地0.5845公顷、林地0.31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小组的集体未利用地0.2054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1.1384公顷土地,作为桂西铝工业基地供水水源岜蒙水库扩容工程用地区项目建设用地,由靖西县人民政府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你市要督促靖西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初信初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你市要督促靖西县人民政府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的0.6212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百色市国土资源局要对新增耕地的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五、你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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