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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2022年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2〕61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2022年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2-12-01 17:42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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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10)〔202261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百色市2022年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田阳区敢壮山林场的国有农用地2.1878公顷(果园0.1032公顷、乔木林地1.1875公顷、灌木林地0.8949公顷、农村道路0.00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市2022年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田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国有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督促田阳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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