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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2022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2〕56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2022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2-12-01 17:39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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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10)〔202256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百色市2022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右江区龙景街道东怀村民委员会、江凤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22.6456公顷(果园2.8876公顷、乔木林地16.9355公顷、灌木林地1.1662公顷、其他林地0.0022公顷、农村道路0.1763公顷、坑塘水面1.3927公顷、沟渠0.0201公顷、设施农用地0.06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你市2022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列入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自治区规定的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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