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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然资源部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4日
标  题:自然资源部关于百色市南北过境线公路(百色市南环线)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文字号:自然资函〔2023〕265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百色市南北过境线公路(百色市南环线)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2023-06-20 16:10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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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函〔202326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百色市南北过境线公路(百色市南环线)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桂政报〔202310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百色市南北过境线公路(百色市南环线)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区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202.9617公顷。

二、你区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自然资源部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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