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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田东江北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3〕153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田东江北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3-07-27 17:48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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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3153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田东江北风电场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田东县林逢镇祷午村民委员会、进化村民委员会、那单村民委员会,朔良镇周洪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2136公顷(果园0.0568公顷、其他园地0.0241公顷、乔木林地1.0632公顷、其他林地0.06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由田东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田东江北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田东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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