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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应急贮灰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3〕2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
桂政土批函〔2023〕21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百色应急贮灰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田阳区头塘镇二塘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6.9781公顷(果园1.4866公顷、其他园地0.1050公顷、乔木林地9.7771公顷、灌木林地1.1195公顷、其他林地4.3761公顷、农村道路0.11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百色应急贮灰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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