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阳光征地 >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9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田东赤泥堆场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53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田东赤泥堆场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4-16 00:00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政土批函〔2025〕53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广西田东赤泥堆场二期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田东县平马镇怀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03.3006公顷(果园7.2606公顷、乔木林地79.4096公顷、其他林地15.5524公顷、农村道路1.07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广西田东赤泥堆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田东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3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