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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县 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县 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 转用的批复县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113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县 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宣县 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 转用的批复县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7-08 16:31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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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5〕113号

来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武宣县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武宣县桐岭镇桐岭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1072公顷(乔木林地1.0546公顷、其他林地0.052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武宣县桐岭镇花山页岩矿年产225万吨采矿配套设施项目用地。

二、要督促武宣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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