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阳光征地 >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8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靖西市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5〕25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靖西市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8-18 16:08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政土批函(10)〔2025〕2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靖西市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靖西市新靖镇那耀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1180公顷(旱地0.1122公顷、农村道路0.0053公顷、田坎0.00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靖西市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1122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7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