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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5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2025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5〕2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桂政土批函(10)〔2025〕27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百色市2025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0.0482公顷(坑塘水面0.04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百色市2025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国有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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