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及部委网站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 直属单位网站
- 其他相关网站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0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果市2025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5〕2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桂政土批函(10)〔2025〕28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平果市2025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平果市果化镇安马村民委员会、玻琍村民委员会、永定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31.3758公顷(水田1.8418公顷、水浇地0.3354公顷、旱地24.6055公顷、灌木林地3.5843公顷、农村道路0.3104公顷、坑塘水面0.5485公顷、沟渠0.0212公顷、田坎0.1287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平果市2025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
二、要督促平果市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要督促平果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8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