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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G324(G212)南昆线及南昆客运专线桥梁段安全整治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247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G324(G212)南昆线及南昆客运专线桥梁段安全整治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12-26 16:50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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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5〕247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G324(G212)南昆线及南昆客运专线桥梁段安全整治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百色市木材公司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0.3370公顷(果园0.1588公顷、乔木林地0.0004公顷、灌木林地0.1038公顷、其他草地0.07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G324(G212)南昆线及南昆客运专线桥梁段安全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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