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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宜州洛西共享储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26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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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5〕264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宜州洛西共享储能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河池市庆远林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2.6358公顷(均为乔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宜州洛西共享储能项目建设用地,由你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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