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及部委网站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 直属单位网站
- 其他相关网站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5〕28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政土批函〔2025〕284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合浦县星岛湖镇采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1687公顷(乔木林地0.1430公顷、坑塘水面0.0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中心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2.2391公顷(乔木林地1.8044公顷、灌木林地0.0032公顷、其他草地0.2799公顷、水库水面0.0002公顷、坑塘水面0.1498公顷、沟渠0.0016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0022公顷(均为河流水面)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单位国有建设用地0.0015公顷(均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上共计2.4115公顷土地,作为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用地,由合浦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合浦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及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