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阳光征地 >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9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德保县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10)〔2026〕2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德保县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3-24 11:13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政土批函(10)〔2026〕2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德保县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德保县城关镇隆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789公顷(水田0.0471公顷、旱地0.3290公顷、坑塘水面0.0028公顷)和德保县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0.0472公顷(均为水田)转为建设用地,共计0.4261公顷土地,作为德保县2025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德保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4233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1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