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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区征地工作程序,完善征地工作相关措施。崇左市立足当地,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标准。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实行了新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崇左市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于新旧补偿标准产生的差价,要补全补齐差额,做到补偿标准不打折扣,补偿流程规范公平。
二是严格规范征地工作流程。崇左市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把好征地启动公告、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听证、补偿登记、补偿协议签订等各环节关键点,按照时间要求扎实推进,打通征地工作的堵点难点,确保征地工作按照标准流程走到底,依法依规实施征地工作。
三是多渠道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结合地方和项目实际,采取留地安置等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侧重被征地农民就业引导、农业安置等,按照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
编辑:潘丽娜 审核:李欣松 廖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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